通知公告

“溪流行动”2.0为深圳市社会组织和特殊岗位提供开展防疫服务工作小额资助

发表时间:2020-02-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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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与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建立联动机制,于24日发起了“溪流行动——深圳抗击疫情社会服务支持计划” ,面向全深圳市的社工机构提供社区基层防疫工作小额资助以支持社工机构购买防护物资,项目发起后收到了20多家社工机构申请,服务涉及范围基本覆盖深圳全市,为社工开展社区基层防疫工作和社会服务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现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发起“溪流行动——深圳抗击疫情社会服务支持计划”2.0计划,拟为深圳市社会组织和特殊岗位提供开展防疫服务工作小额资助,旨在支持更多社会组织,面向更多特殊需要人群提供支持,包括不局限于物资、日常服务和心理等支持。

 

2.0计划主要在以下方面做了迭代升级

 

服务对象:

从“一线社工及防疫人员”扩展“社会组织及特殊群体”

申报对象:

从“社工组织”覆盖“全深圳市社会组织”

 

服务对象

 

1、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人员或坚守在社会服务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例如社区工作者、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

2、特殊服务岗位及其服务对象:例如禁毒岗位及戒毒人员、医务社工及一线医疗工作者、特教岗位及特殊儿童、学校社工及学生、工会及一线工人等;

3、特殊困难群体:例如独居老人、残疾人、双职工医护家庭等;

4、其他特殊群体:在抗击疫情过程中面临困境的群体。

 

资金使用方向

 

1、防护物资支持:为服务对象提供防护物资,例如购买口罩、体温计、防护服、消毒水、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等;

2、生活物资支持:为生活困难的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物资支持,例如购买或提供食物、生活用品等支持;

3、生活服务支持: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服务支持,例如协助购买食物及日用品、立法、家政等支持;

4、心理情感支持: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及情感支持,例如为一线社工提供心理疏导、为居民普及新冠肺炎防护知识等。

 

支持范围

 

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以机构为单位进行申请。

 

资助金额

 

单个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元,根据项目内容及采购渠道如超过5000元请与社基会进行特殊申请,将会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操作流程说明

 

1.申请资金需提交物资使用方案/计划,方案/计划中需要明确活动主题、活动主要内容、服务对象、资金使用方向等,预算(购买防护物资需明确物资数量、单价、采购方)、执行计划等,需由社基会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且要在审核通过一个月之内结项。

2.若为购买物资要求需在正规的商户及电商平台购买物资,且物资价格需持平于市场价格。

3.本计划执行“实报实销”制度,将根据各机构提交的物资使用计划及实际物资购买情况进行报销,最终拨付总金额不超过申请金额,超预算部分须由申请机构承担。

4.资金拨付说明:

资金拨付共两种方式,可按需选择,分别为“项目负责人报销制”与“对公转账形式”。

1)项目负责人报销制:申请机构需一次性发起采购清单,一次性报销,采购物资需开具“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抬头发票,开具物资发票后即可以照片形式将发票提供予社基会,即可拨付80%款项,待物资发放完毕后将发票及发放清单扫描至社基会邮箱:chuangtou@szscf.org.cn,在收到相关资料后3天内完成尾款拨付,后续须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社基会;

2)对公转账形式:申请机构需一次性发起采购清单,一次性报销,需由申请机构开具一张申请资金总额发票予社基会,社基会将以对公转账方式将资助金拨付至申请机构账户上。

5.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物资使用方向、计划、单价及数量,需提前与社基会沟通并获得批准,否则不予以拨款。

6.项目执行周期为一个月,资金如有挪作他用,社基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每个机构可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请(如已申请溪流计划1.0的机构,本次须重新提交项目申报,将按本次规则再次审核)。

8.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3151200

 

 

点击领取申请表

 

疫情当前,众志成城共度难关,

祝愿各位平安健康!

 

【联系人: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陈芳13510730825;李嘉玉13381059445

 

 

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

2020221

 

 

 

 

来源: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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