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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机房建设与更新(台式电脑含还原系统)公告

发表时间:2019-10-28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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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用商品竞价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机房建设与更新(台式电脑含还原系统)
    2.项目编号:SZCG2019194696
    3.标的:

    采购条目流水号

    品目

    数量

    竞价类型

    预算金额(元)

    401940325

    台式计算机

    200.0

    竞价采购

    1200000.00


    注意事项:

    ① 采购进口产品的,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②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要求,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如清单内容有调整或更新,则以最新的清单内容为准)执行。空调、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手提电脑(含平板电脑)、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电视机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

    4.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竞价程序:

    (1)投标响应。具有投标权限的注册供应商(供应商注册须知详见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sz.gov.cn/),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网上进行“投标响应”,报名参与竞价、下载查看竞价文件。
    (2)答疑。投标供应商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可根据提问情况,在答疑截止时间前进行答疑。
    (3)报价。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可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或撤销。